金诺律师事务所担任社区及公益组织义务法律顾问
2015-08-03507月29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和城管局在华纳社区服务中心举行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与社区居委会、公益组织义务法律服务协议签约仪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社区居委会、律师事务所、居民代表等共60余人参加了本次签约仪式。
本次签约仪式上,赵金霞律师代表金诺律师事务所,分别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翠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志愿者协会签署了《法律服务协议书》,担任该两组织的义务法律顾问。
自2011年起,金诺即与康翠社区结成对子,为社区及社区居民提供物业、继承、邻里纠纷等义务法律咨询和服务,为居民解决大量的实际法律问题,以自身行动促进法治社区及法治社会的建设。
此次,金诺又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服务志愿者协会结成了对子,今后,金诺将进一步以法律辅助慈善、公益、志愿活动,提升公益组织的依法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