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蕴合作模式”开创律所业务发展新契机 暨“金蕴城市发展法律服务论坛”
2016-10-253764相识于2016年8月27日的金诺律所与贵州蕴诚律所,在9月8日实现互访后,达成“资源与专业结合,资源与人力结合,资源与品牌结合,资源与资源结合”的共识。
金诺律所与蕴诚律所率先在PPP项目合作上,开展实质性合作。2016年10月11日于贵州安顺市双方共同举办“金蕴城市发展法律服务论坛”,暨“安顺市PPP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专项培训会”。安顺市委常委、副市长文洪武,市政协副主席周丽莉等领导出席本次培训会;全市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资本代表20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
本次培训会由安顺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安顺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安顺市金融办联合主办,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贵州蕴诚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安顺市工商联协办。
会议议程上,金诺律所首席合伙人李海波律师、王婷律师及李红楠律师分别从地方政府推行PPP模式政策背景、趋势,PPP项目操作流程,以及池州污水处理项目、徐州轨道交通项目等实务案例详解具体操作要点等方面予以详细讲解,并指出实际项目操作中潜在遇到的法律风险。
李海波律师
王婷律师
李红楠律师
会议议程上,金诺律所首席合伙人李海波律师、王婷律师及李红楠律师分别从地方政府推行PPP模式政策背景、趋势,PPP项目操作流程,以及池州污水处理项目、徐州轨道交通项目等实务案例详解具体操作要点等方面予以详细讲解,并指出实际项目操作中潜在遇到的法律风险。
田鹏 PPP事业部总裁助理
同时,金诺律师高级合伙人范大鹏律师,同与会人员分享“企业融资与风险控制”,借助宝万之争、欢乐谷专项管理计划、德州案例等实例讲解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误区及风险,并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意见。
范大鹏律师
本次论坛在蕴诚律所和金诺律所的精诚协作下,圆满成功举办,并获得与会领导、嘉宾及与会成员的一致认可。此次论坛也奠定双方合作的重要基础,并以此为契机开拓更为广阔的合作领域。
“金蕴模式”,即金诺与蕴诚两家律师事务所并不建立任何形式的联盟、分所,而是各自保持各自体制、品牌的独立性,借助两家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特长、地方资源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通过建立在具体业务上的合作,发展单方均无法获取的业务机会,并通过共同组建项目团队,共同服务客户和项目,帮助对方培养出专业力量和业绩,实现合作共赢。你有技术,我有客户;你有产品,我有市场;你有品牌,我有人力;优势互补,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