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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诺律所首席合伙人李海波一行 到访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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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2日,金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海波律师一行到访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与商会秘书长、专业副会长曾少军博士、助理秘书长王向红女士就新能源行业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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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少军博士代表商会对李海波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他表示,最近十五年来,新能源行业的发展经历了波折,法律方面的深度、厚度服务,对于帮助企业实现稳健发展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十四五”期间,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将由生产阶段过渡到应用阶段,每一次转型都会带来一次阵痛,新能源的转型发展也要经历市场经济、规则经济、法制经济的过程。新能源商会期待并欢迎金诺这样的优秀律所加入商会,共同推动新能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王向红女士介绍说,作为全国工商联首家4A级商会、新能源领域唯一一家国家级商会,新能源商会在地方推动与国际合作层面具备广泛的影响力,围绕政策推动、论坛展示、国内交流、行业智库、金融投资、国际合作、标准规范、地方经济、传媒推广、行业公益等领域开展工作。商会下设法律工作委员会,通过行业立法协商、建言献策、法律维权、涉外法律事务、纠纷解决与人民调解、法律培训与资质认证等方式履行职能,为商会会员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新能源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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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波律师重点介绍了金诺的发展历程和金诺在环境、资源、能源以及立法调研等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特别是金诺作为国际律师联盟(Lawyers Associated Worldwide)的核心成员,与诸多国内外律师事务所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拥有十分广泛的国际资源优势。他表示,新能源商会有很好的会员基础与平台优势,希望能够加入商会,为新能源行业提供优质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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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双方就如何发挥各自优势,帮助民营企业稳健发展、合法合规进行商业转型、共同运作新能源产业基金、推动法律培训与行业研究、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达成初步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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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上午,王向红秘书长回访了金诺北京办公室,进一步洽谈合作事宜。下午,金诺合伙人田青律师应邀参加了新能源商会组织的主题为《疫情影响下法律风险应对》线上沙龙,就“疫情造成延迟复工如何向员工支付工资” 这一专题做了专业的讲解。


中华全国工商联联合会成立于1953年,简称全国工商联,又称中国民间商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全称为“中华全国工商联联合会新能源商会”,2006年1月13日成立,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国家一级社团法人。商会现拥有会员1000余家,涉及太阳能、光伏、光热、风电、储能、生物质、地热、新能源汽车、智慧能源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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