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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东京之旅——参加LAW国际律师联盟会议随笔

2024-04-29163

由于临时顶替同事,今年四月有幸第一次陪同金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海波律师参加在东京举办的国际律师联盟(Lawyers Associated Worldwide)亚太地区年会,这也是我人生当中第一次来到日本。

在此之前,我对日本的印象无非就是樱花、和服、武士道和战争。碎片化,妥妥的一部《菊与刀》。迎着四月的春风,第一次踏上日本的土地,一阵暖风拂过,为数不多还在绽放的粉红色花瓣,飘飘洒洒,铺满了青色的石阶。

外景地选好,镜头架起,卡司就位。借着会议开始前的自由时光,李律师拉我火速加入了他的自媒体剧组(我加入后是两人)。无脚本,无导演,就在东京路边,二人即兴创作了为金诺29周年庆生的视频。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整个会议期间,我俩竟然能把即兴解说、即兴采访、即兴摄制、实时发布的优良作风贯彻得炉火纯青——单片均为一条过,后期制作均由李律师一人独立完成!能够配合得来李律师的摄制要求,成为搭档,也是我的荣幸啦!


会议篇

书归正传。

临行前我曾问李律师,这次需要我准备什么。他只轻松地说了句“分享咱们成功的故事”。但我深知此行的任务远重于此。三天的会议再加上三天的当地律所拜访,其实是一个平台和窗口,我们需要建立和巩固与参会各国律所和律师的关系,深入了解彼此的业务领域和专长,发挥金诺在国际同行间的影响力,并在未来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业务关系。

正是怀着这些期待,我们和来自大陆、台湾地区、澳大利亚、日本,以及东南亚各国的同行们探讨了很多有意思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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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交流,我们观察到,业务拓展和客户关系维护,年轻律师培养,以及AI技术在法律界的应用,是不同文化下律所发展所面临的共同问题。

在业务拓展和客户关系维护方面,律师需要有意识地学习和运用相关技巧,去最有效地触达和打动潜在客户,快速与客户建立信任和依赖关系,并需进行持续维护。特别需要鼓励不同级别的律师和不同性格的律师,根据自己的特点和爱好来形成适合自己的拓客与客户维护风格,从而在全所内形成差异化的拓客模式,构建全所客户网络。

在年轻律师培养方面,亚太地区大部分律所都面临以英文作为工作语言的挑战,所以我们见到,有台湾律所在日常业务之外,组织律师开展英文语言训练。也有澳洲律所提到,法律文书写作被纳入到了所内的日常培训内容。另外,LAW主席还向大家分享了培养年轻律师,提升团队业务能力的具体工作方法。

随着AI技术的发展,法律领域内的专业模型近年也在蓬勃发展。但律师们已经不再像早期那样心怀忐忑,担心律师被AI取代,而是更多地探讨AI在给律师提供更多便利时,律师需要在哪些方面有所提升。这至少包括,第一,需要更加小心地验证和复核AI给出的答案,并向客户承担最终责任;第二,律师需要从战略层面给客户提出更好的建议,高水平地输出适配公司战略和商业目标的解决方案,而不是简单给出法律答案。律师需要与公司法务建立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而不是单纯的服务关系。只有建立这种关系格局,客户关系才能更牢靠,律所的品牌粘性才能有所提高。还有律师提出,伴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律所的广泛应用,法学院有必要在法学教育阶段就开始提高学生运用AI技术过程中的风险意识,并应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这次会上,我本人也非常有幸代表金诺分享了我们在数据业务领域的成功故事(个人信息跨境传输标准合同备案)。李海波律师所分享的金诺PLUS深入藏区开展慈善事业的感人故事,赢得了全场经久不息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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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怡律师分享《个人信息跨境传输标准合同备案》

640_wx_fmt=jpeg&from=appmsg&tp=webp&wxfrom=5&wx_lazy=1&wx_co=1.webp (5).jpg李海波律师分享金诺PLUS慈善活动


4月18日这天会议结束后,LAW所有参会成员正式为金诺29周岁生日送出了他们最美好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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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访篇

LAW会议前后,我们还拜访了五家当地律师事务所,分别是大江桥律师事务所、安德森 · 毛利 · 友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52年,已有72年历史,为日本第二大律所)、小堀律师事务所、渥美坂井律师事务所(Atsumi & Sakai)(日本第六大律所),以及加施德环球律师事务所。

640_wx_fmt=jpeg&from=appmsg&tp=webp&wxfrom=5&wx_lazy=1&wx_co=1.webp (7).jpg拜访大江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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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访安德森 · 毛利 · 友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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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访小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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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访渥美坂井律师事务所(Atsumi & Sa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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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访加施德环球律师事务所


这些律所与金诺有多年的合作关系,当地律师与李律师也早已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拜访过程中,我们发现日本律师行业有两个非常有意思的特点。

第一个是,仅有外国执业证而不具备日本律师资格的律师,可以在日本国内合法执业。仅聘用日本本国执业律师的律所会注册为“某某法律事务所”,如果这家所同时聘请其他国家的注册律师,则名称中会加注“外国法共同事业”,这位律师需依法在日本注册为“日本注册外国法事务律师(某国法)”。此类律师可以在日本当地提供外国法律相关咨询服务。这一机制,让日本律所可以吸纳多个司法辖区的律师,便于为来自世界各国的客户提供有效对接服务。

第二个有意思的发现是,日本律师在2002年左右不再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管,全面转为由律师协会自律管理,并同时放开了律师的业务限制。律师可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开展商业活动,例如投资建厂、投资艺术品、成立信托管理人等等。正因为日本律师可以是商人和投资家,所以我们才会惊喜地发现和金诺一样热爱绘画、热爱音乐、投资艺术品的律师。

日本,在我心里,一直是一个充满严谨、自律、精益求精气质的国家,日本律师则更容易给人一种保守、刻板、谨言慎行的印象。待到亲临日本之后,我们才真正发现了不少热爱生活、热爱艺术、诙谐幽默、真诚可爱的日本同行。这也的确改变了我自己对于日本文化的片面理解。

四月的东京,阳光温暖着大地,蓝天、绿树、青潭、红花,这何尝不是中日两国人民心中共同的色彩?

感谢今春我与东京的缘分!


文:陈怡  金诺证券基金业务部合伙人

图/审核:李海波 金诺首席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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