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诺与滨海新区自贸法院联合开展“六·五”环境日共建交流活动
2024-06-07162值此“世界环境日”之际,金诺律师事务所与滨海新区自贸法院生态城环境资源法庭联合举办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企业污染防治与绿色低碳转型”主题交流活动。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庭法官、经开区环保协会张川会长、PPG、卡博特、矢崎配件、爱克林、茂纳康等企业代表应邀出席此次活动。
金诺律所首席合伙人李海波律师在致辞时表示,本次活动旨在与生态环境法律领域的专家、学者及企业一起,共同探讨在“双碳”目标下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多重路径,从全方位为企业合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新思路。
交流会上,金诺律所郑艳洁律师以“行政监管动向下企业环境管理重点”为主题,通过对环境执法案件的类型化分析,提出企业环境管理应做到事前合规预防、事中积极处理、事后合理处置,最终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守住企业环境合规的底线。
李海波律师以“企业践行ESG的必要性”为主题,分别从西方商业文明与三大法律制度、三大法律制度解决三大安全问题等方面诠释了ESG作为企业发展安全的重要性。同时,提出ESG作为商业文明的更高境界,企业应当从“E”“S”“G”三个方面做到商业社会的政治正确,这也决定着一个公司是否具有可持续投资性。
南开大学法学院申进忠副教授则以“企业碳合规:基于欧盟的立法观察”为主题,对欧盟全面、可持续的规则治理体系进行介绍,并明确指出,企业为适应双碳发展的需要,应当全面了解和遵守欧盟的法律法规,积极在经济社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构建以及碳市场交易机制完善中发挥主体作用,最终驱动企业实现低碳转型、可持续发展。
主题分享结束后,自贸法院生态城环资法庭吴劲柏庭长对金诺律师的分享内容进行总结点评,对金诺环境领域律师团队助力企业合规经营的同时也为司法工作中提供的前瞻性建议表示肯定。同时,吴庭长介绍了目前生态城环资法庭的审判职能和案件特点,指出相较于法庭受理的普通民商事案件,环境资源案件虽占比小,但自贸法院一直强化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以保护、修复生态环境为环境司法价值追求,积极搭建各种形式协作平台。会后吴庭长与与会企业进行了充分的互动交流。
未来金诺环境领域律师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以实际行动助力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