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诺观察 | 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2180元
2021-05-101325为确保贵司日常人力劳资管理工作能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指引下进行,现我部门团队针对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4月30日发布的《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进行分析和整理,供贵司参考。
本期法规速递清单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
《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成文日期 | 2021年4月29日
发文日期 | 2021年4月30日
发布机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 津人社规字〔2021〕4号
原文如下: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3〕10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50元调整为218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20.8元调整为22.6元。
三、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文件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104/t20210430_5440810.html
企业运营与劳动关系部整理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