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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诺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2009-2019大事记

2019-09-123682

金 诺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2009-2019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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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010年  起始培育环境法律业务

1. 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达)管委会委托协助筹建区域低碳经济促进平台—— “泰达低碳经济促进中心”。金诺从协助设立低碳中心至今已连续服务十年,并参与诸如欧盟 Switch-Asia产业共生项目、法国碳核算项目、中欧环境治理项目等若干国际合作项目。

2. 开启为期四年的欧盟转变亚洲项目(EU Switch-ASIA Project)-滨海新区实施产业共生和环境管理体系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负责项目国内法律政策规定研究与应用,国外法规政策理论与实务研究,年度法律政策报告制作,与技术人员进入企业实践调研法律政策执行情况及需求等工作。


2011年-2012年  环境法律业务拓展服务

1. 协助筹建中国第一家碳排放交易机构——天津排放权交易所,金诺同时为其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在交易结构、交易方式、合同制作等方面提供支持。

2. 为中新天津生态城提供生态城指标体系及其分解指标研究法律服务。

3. 受泰达低碳经济促进中心委托,为废包装废弃物再利用对接会提供法律与政策咨询服务。

4. 参与泰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政府调研课题;为聚丙乙烯循环经济产业链工业企业战略合作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3年-2014年  环境法律服务多样化

1. 金诺被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正式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签约伊始,金诺环境业务团队即 受托为天津市环保局制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指导手册》,为天津市环境行政审批 系统人员提供基本操作规范和依法审批依据。 

2. 受托对国际环境 NGO 森林管理委员会(FSC)中国办公室和香港办公室的 森林认证活 动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法律合规报告。 

3. 代理天津三环化学有限公司对天津市某区环保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区政府提起行 政复议,促使该区政府撤销了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促使区政府就企业拆迁补偿事 宜与企业进行协商谈判,最终达成圆满的拆迁补偿协议,并实施。 

4. 李海波律师、申进忠律师先后参与最高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草案)》 的审 议,并参加了最高法院环境审判庭与全国律协环资委的征求意见会,系统提出了修改意 见,若干条意见被正式公布的司法解释采纳。  

5. 申进忠律师参与《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案的 草拟与修改。 

6. 与泰达环保协会合作,联合针对企业EHS管理人员进行系统性环境管理培训,涉及 VOC、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应急等法律规定及政策趋势解读。 

7. 金诺为某公司大型设备改造、冷热泵系统改造、节能照明系统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提 供法律服务。 

8. 因环境法律业务专业化与多样化,金诺李海波律师被推举为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 源专业委员会委员会副主任。


2015年-2016年  环境法律服务特色化

1.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及提升项目,通过行政处罚案件审查、与环 境执法人员的座谈、培训以及召开专家研讨会等形式,发现法律风险并提供法律意见。 引入律师服务来提升地方政府环境行政执法意识和能力,为环境律师业务开展提供一个 新的路径。 

2. 为泰达环境保护局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开展天津市西 青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法律评估项目与天津空港经济区城市管理局之 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案件评估法律专项服务。项目工作具体包括合规审查的法律依据梳 理、案卷梳理与定量分析,最终运用大数据完成《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分析报告》。 

3. 研发“天津812事故与环境保护部门如何依法履职”专题培训产品,对天津市全市各 区县环保局长、法制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也为天津市和其他省份的四个环保局提供 了专题培训,提高环保部门依法履职意识起到积极作用。 

4. 受托对南港工业区各相关管理部门在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的职责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 全面分析与梳理,并提出完善工业区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5. 受邀去内蒙古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就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中所存在的环境执法和环境 管理问题进行合规性评查,并提出完善建议。这是天津律师首次受外地环保局邀请前往 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善后处理提供法律咨询。 

6. 开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进口食品安全 监管执法效能评估项目。 

7. 为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提供可再生能源与火电博弈之法律咨询项目服 务,包括案件法律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以及环境公益诉讼研究等。


2017年-2018年  环境法律服务延伸

1. 因危险废物处置可能触犯刑事犯罪,受委托为某公司提供危险废物应急处理法律咨询服 务,企业率先做环境法律合规判断,通过律师提供的依法合规应急处理服务,明确各方责 任,大大降低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风险。 

2. 新疆某县政府乡镇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此项目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 式在环境领域的运用,并开启以法律服务牵头,其他第三方机构配合的工作模式。 

3. 应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邀请,为常熟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提供为期两天的环境执法能力 提升的法律培训服务。金诺环境业务团队首次作为技术输出方为跨区域环保行政执法人员提 供专项法律服务,开启了“专业”与“资源”合作的新模式。 

4. 环境、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EHS)合规审查项目。其滨海新区实施“环保管家”计划 的第一个落地项目,意在通过法律、技术审查手段,对企业EHS管理行为做出合规判断。 

5. 受天津宁河区环保局的委托,代理曾祥涛诉天津宁河区环保局一、二审案件。包括传统 的律师诉讼代理业务,还在开庭之前,组织模拟法庭,培训出庭的行政执法人员,让客户切 实了解诉讼法律风险。 

6. 作为创始单位,与低碳中心等单位共同创建国开(天津)绿色园区研究院。绿色研究院 将扮演一个转变我国绿色经济模式和可持续城市建设的创新试验平台, 填补专业从事产业园 区绿色发展研究领域的空白。 

7. 安徽中宏橡塑有限公司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代理专项法律服务,律师为其提供听证申 请、证据准备、代理意见以及与当地环保局进行案件沟通,最终环保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8. 代理某化工公司废酸倾倒污染环境的民事侵权案件,作为被告代理人全流程服务,案件 尚在审理过程。


2019年-   环境法律服务重点布局

1. 代理欧绿宝拆车有限公司与上海宝山区生态环境局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分析案 件违法事实、现场勘察公司环境管理、出席听证会、与生态环境局有效沟通等法律服 务,最终环境局作出不予处罚与减轻处罚的处罚决定。 

2. 与LexisNexis 律商网、天津市环境保护产品促进协会等机构合作,上半年举办多场次 面向制造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企业领导、企业EHS人员,不同主题的环境法律风险 管理的培训;并发表《制造业企业环境法律合规状况分析报告》等文件。 

3. 成为天津市环境执法总队常年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内容涵盖执法证据收集程序、案件 事实构成、案件审议、听证会等全流程全方位服务。 

4. 中标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诉讼代理项目,服务全年度环境局诉讼一审、二审等案件。 

5. 为市生态环境局、西青区生态环境局等环境部门提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包括生 态环境损害赔偿规范性文件起草、规范性文件培训、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代理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


金诺环境法律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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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诺环境法律业务荣誉


2013-2018年度连续七年,被Chambers钱伯斯评为环境法律一等律所。


2013-2018年申进忠合伙人被Chambers钱伯斯评环境法律一等律师;2019年被评为环境法业界贤达。


2016年至今,首席合伙人李海波律师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9年被Chambers钱伯斯评为环境法受认可律师。


2019年被GLE评为2019中国环境法律所、2019中国气候法规律所。



金  诺  专注于为企业提供全方面ES法律服务



联系人:李红楠 律师           

联系方式:022-25206368  13388052051

联系人:赵琪文 律师           

联系方式:022-25206368  1882250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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