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 | 2024年5月刊
2024-06-14245部门规章
1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征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4.05.21发布)
《办法》共七方面二十六条,重点完善土地储备管理制度,在第二条增加“落实和维护所有者权益……实施资产管护”表述;优化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流程;取消调整计划次数限制;进一步规范储备土地入库标准,明确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土地取得方式及程序的合规性、经济补偿、产权状况(包括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情况进行审核,不得为了收储而损害合法土地权益;对于取得方式及程序不合规、补偿不到位、土地权属不清晰、应办理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各类不动产权利注销登记手续而尚未办理的土地,不得入库储备。《办法》还明确,储备土地原则上不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等等。
2住建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相关工作的通知(2024.05.17发布)
《通知》明确,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住建部将指导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政策衔接,对贷款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应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3商务部: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2024.05.11发布,2024.07.01实行)
《办法》共包括总则、备案管理、立项管理、信息报告、监管和促进、法律责任等七章四十九条内容。《办法》指出,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是指中国境内注册企业承包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工程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采购安装、运营维护等。《办法》强调,企业应当按照“凡备案立项必报告”原则,向商务主管部门、中国驻工程项目所在国使(领)馆或者代管馆定期报告工程项目后续开展情况。
4住建部:关于举办第22届中国国际城市建设博览会的通知(2024.05.10发布)
《通知》明确,第22届中国国际城市建设博览会以“人民城市 幸福家园”为主题,将于2024年6月27-29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北京·顺义馆)举行,展示内容包括综合展——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成果,以及四方面专题展。另外,第22届中国城博会同期拟举办以“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及平行会议,包括中国城博会开幕见面会、第11届美丽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交流大会、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数字住建赋能城市可持续发展大会、“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现场交流会、市政管道与非开挖技术交流会、城市更新与产业更新大会、首届中国城市更新与低碳之光交流大会、第28届世界建筑师大会中国馆成果展学术沙龙等。
5住建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的通知(2024.05.02发布)
《清单》总结地方在工作组织、统筹规划、全流程管控、资金保障、公众参与等5个方面的探索实践。其中,在资金保障方面,贵州省、江西省、陕西省、江苏省将符合条件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收益票据等,募集资金用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6住建部:关于印发2024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2024.04.28发布)
《工作计划》明确,2024年拟制订《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项目规范》《机动车停放与维修服务设施项目规范》等三项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算力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电子工业管道工程数字化技术标准》等109项工程建设标准,39项行业标准,56项产品标准。
7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平急功能复合的韧性城市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的通知(2024.04.28发布)
根据《指引》,应深化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内容,对于总体规划已完成编制但未明确“平急两用”工作的城市,应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中做出安排。可按需编制平急功能复合的韧性城市专项规划,并将依法批准的专项规划主要内容传导到详细规划。在应急状态下启用土地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准许延期或分期缴纳土地价款。
8住建部:对拟发布、修订的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道路用沥青玛蹄脂球磨钢渣混合料(征求意见稿)》《城镇给排水用爆管保护紧急关断阀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既有民用建筑检查标准(征求意见稿)》《工业金属管道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英文版工程建设标准:《土的工程分类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水利泵站施工及验收标准》
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数据中心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电子元器件厂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染整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电子工厂特种气体和化学品配送设施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服装及家用纺织品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工业洁净室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电子材料厂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行业标准:《软土固化剂(修订征求意见稿)》《防气蚀大压差可调减压阀(修订征求意见稿)》《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识别代码编码规则》
地方法规
1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天津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2024.05.29发布)
《通知》明确,对于在天津市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天津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2天津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信息数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05.27发布)
《通知》提出,本市开展信息归集的工程项目分为房建市政类工程和其他行业工程,其他行业工程指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矿山、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机电等类别工程项目,不包括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类别工程项目。信息归集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施工许可信息和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信息归集通过两种形式开展,包括业务办理环节数据信息的自动归集和未归集信息的补录完善,均通过天津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完成。
3天津市住建委:关于下达《2024年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2024.05.24发布)
《计划》包括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标准化文件三部分,其中包括中新天津生态城完整社区建设评价标准、天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天津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程、天津市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指南、天津市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研究等。
4天津市住建委:关于公布2024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指标的公告(2024.04.30发布)
《公告》明确,2024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指标具体内容为:一、新增筹集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7000套;二、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5000套(间);三、新增商品住房供给660万平方米。
5天津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04.30发布)
《方案》提出,重点任务包括三项十三点,其中包括: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筑节能更新改造、建筑施工设备更新等内容。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 160)、《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等要求,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包括挖掘、起重、装载、混凝土搅拌、升降机、推土机等设备(车辆)。
6天津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2024.04.29发布)
《通知》提出,要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加强信用信息推送、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领域发现违法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按照相关法律作出行政处罚。如: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单位未依照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等八项违法行为。
7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2024.04.17发布)
《办法》明确,工业用地未经出让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依法予以收回。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双方在转让前应当经区规划资源部门审核,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准予转让。受让人转让土地的,新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等要求。国有划拨工业用地补办出让手续,不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