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丨2021年5月刊 (金诺房地产与项目投资部)
2021-06-25834法律文件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4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要修改内容为增加了告知承诺管理制度,并对违反承诺的作出了相应的责任承担规定。并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要求服务机构符合从业条件,执法人员应依法获得相应资格,并对相应的不符合从业条件或未获得相应资格的情况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改内容主要为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彻底取消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经过三次审议,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乡村振兴促进法包括10章,共74条。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行政法规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
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住建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
《意见》提出,要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开发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电子支付等服务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
部委规章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网信办、银保监会: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
为加强住房租赁企业监管,引导住房租赁企业回归住房租赁服务本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4月15日,住建部等6部门公布《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
《意见》明确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金融机构应当严格管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加强授信审查和用途管理,发放贷款前必须采取有效手段核查借款人身份信息,评估还款能力,核实借款意愿,并做好记录。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
5月8日,住建部办公厅公布《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提出2035年,力争实现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30%、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10%,建立施工现场所有工种技能工人配备体系。
《通知》要求,强化信息化应用。不断完善本地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及智慧工地等管理系统,增加配备标准达标考核功能。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共享,及时分析记录工资薪酬、用工评价等情况,推动企业发布建筑工人市场化价格等信息,引导建筑企业合理确定建筑工人薪酬标准,并将薪酬待遇与建筑工人技能等级以及用工评价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