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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丨2021年6月刊 (金诺房地产与项目投资部)

2021-07-081217

部委规章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5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告》延续了财税〔2018〕57号规定的四种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即企业整体改制、合并、分立,或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情形下,对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转移、变更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公告》对改制重组后再转让房地产并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进行了重新明确, 并取消享受土增税优惠政策需提供资料相关表述,改为“按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2、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5月21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通知要求先试点后推开。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3、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6月25日,应急管理部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规定》还提出,同一高层民用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并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地方法规

1、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本次出台的《实施方案》共分为五章共计二十二个条文,主要围绕老旧房屋改造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三大重点工作,在实施机制、规划、土地、金融财税和审批政策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从审批层面来看,精简审批环节,加快审批速度;从供地层面来看,支持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改造,或以入股、出租等方式供应土地,探索公开出让供地方式;从供地层面来看,支持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改造,或以入股、出租等方式供应土地,探索公开出让供地方式;从地价缴交层面来看,明确地价补缴标准;从金融财税层面来看,政府适当补贴,银行提供金融支持;最后,《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存量房和出售公有住房来解决部分人民居住问题,明确老旧房屋改造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更新三大重要任务。

整体来看,《实施方案》通过土地、规划、金融、审批等多维度的政策来支持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工作,对于盘活城市资产、焕新城市面貌、更新城市产业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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