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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律师

2001-10-072163

高考志愿报的北大法律系国际法专业,当时考虑的是依法治国,完全是政治教育的后果,其实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大学四年,虽然也整天抱着卢梭、孟德斯鸠,但对法律从来没有真心爱过。以致同学在我的毕业纪念册留言说:“李海波,你大概考错了学校,你太不守规矩,你始终不像一个学法律的学生”。我对此一直非常得意。

毕业后,干了一年半律师,再也不想干了。终于干起了我所向往的文化事业——办报。后来又到企业打工,平均两年一换工作,以致在我申办“金诺”的时候,一位上级机关领导批示:“此人工作时间不长,调动工作不少,审批要慎重”。我成了重点防范对象,对此我一直耿耿于怀。

为什么又要回到律师行业?是基于对律师行业的重新认识——很多人干了几十年律师也未必知道律师是什么——原来对律师的概念无非是什么不畏权势、仗义执言、伶牙俐齿,八面玲珑等等,是文学作品给我们留下的印象。随着不断的调动工作,对自己、对律师都有了重新的认识:自己,能干什么?什么都能干,我自信擦皮鞋也能擦出个十大杰出青年来。但法律毕竟是自己的专业,不要干非自己专长的东西。而律师,既非什么正义的化身,也不是什么坏人的帮凶。律师,就是运用自己的专业技术——法律知识和运用法律的技能——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一种专业技术人员。律师不仅需要那些风光的“优良品质”,更需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断丰富的社会经验的积累,敏感的商业意识的培养,还有就是敬业精神。作律师,也不需要多么老谋深算,诡计多端,阴险狡诈。只要怀抱理想,以良好平和的心态处理人和事,把你的专业技术发挥到最佳,让你的委托人得到真正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服务,就能成为一个不错的律师。而我觉得我具备这方面的素质和条件。这或许是不断跳槽的收获。

于是我感觉我能成为一个好律师,于是就和两位律师创办了“金诺”。经过了六年的发展,金诺有了七位合伙人,二十多名律师,清一色的科班出身。我们的事务所的发展方向就是专业化,因为现代社会对律师的需求不是什么高尚的道德品质、崇高的思想境界,更不是拉关系、搞交易的能力,而是你的专业技术水平,你对法律的掌握和运用的能力。我们都感到现代社会发展得很快,需要学习补充的东西太多,所以我们鼓励律师出去培训,我们还发展了一位合伙人专门做律师的日常培训。在这一方面,我们所有合伙人都形成共识,并且都在身体力行地去做,所以,我又感觉我能搞成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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