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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的律师、阳光的客户

2005-07-011942

昨天和我们的一位律师聊天,谈到我们现在有了这么多的好的客户,规规矩矩,没有歪的邪的,工作起来非常舒服。该律师讲了一个小的情节:今年我们谈下来的一个大的外资企业的法务人员在签订常年顾问合同后说:“我之所以选择金诺,是因为在所有和我谈的律师事务所里,只有金诺没有跟我讲要给我好处”。听到这话,我眼前一亮!

我也想起若干年前一个美国公司委托我做一个重要的业务,收费也不低。我的同学是该公司的法务。当时我内心也进行着激烈的斗争,要不要跟同学提好处的问题。最后,我很不好意思地试探性的问:“用不用给你个人提些费用”?这位同学立即很严肃甚至带些恼怒地多我说:“以后永远不要提这个问题!”我当时立刻觉得无地自容,深刻地感受到一个律师的类似行为在一个好的客户眼中意味着什么!

金诺发展了十年,从一个3人的小所发展成为40多人的大所,成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靠的是什么?是高提成?是回扣?是交易?都不是。靠的是我们的规范的管理,优质的服务,合法有效地市场手段。靠着这些阳光的东西,我们赢得了一批阳光客户。一汽丰田、一汽夏利、中美史克、光大永明、滨海快速、微电子、化工区…… 这些客户,有的与金诺合作长达几年,从没有人跟我们提出过非分的要求,我们的律师甚至没有请人家吃过一顿饭。但是,我们保持了非常好的客户关系,彼此建立了充分的信任。客户年年给我们涨钱,不是因为我们给客户许诺了什么,而是客户感受到了我们的服务的价值。

我们为拥有这样优秀的客户而自豪!

做阳光的律师,服务阳光的客户,这应成为我们坚定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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