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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诺法谈|图解《政府投资条例》

2019-12-191846

《政府投资条例》的出台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19年4月14日发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科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的范围,确保政府投资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坚决杜绝低效、浪费现象,并避免与民争利。为此,《条例》明确规定,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为了从机制上确保政府投资始终投向最需要投、最适合投的方向和领域,《条例》还规定国家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同时,为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条例》规定国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公共领域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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