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用工成本与税收政策
2020-03-091936当前,各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复工复产给予的各项政策陆续出台,也逐渐成熟,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暖企”状态。而在以“暖企”政策保持企业正常经营,推动复工复产中,最先统筹的便是人员,甚至各地为促进复工复产开始“抢人大战”;企业收入也是企业得以持续经营的基石,因此在政策上国家和各省市纷纷在缴纳税款上给予大力度优惠。
一手抓防疫,一手复生产。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国家战略地位的湾区,本文在搜集与整理大湾区中广东省所属各市截止2020年2月28日公开发布的各类政策文件基础上,梳理分析企业复工复产前和复产中可以采取的降低用工成本的条件,以及可以享受的用工、税收方面的具体各市政府部门政策:
1. 降低用工成本方面企业可享受涉及社会保险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有关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返还、社会保险费返还),补贴补助费用政策(稳岗补贴、就业补贴、培训补贴),延迟/降低公积金缴存,并提倡灵活用工。
2. 缴纳税款方面因企业类型的不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规上企业等企业可享受不同的税收政策,如减免有关税收、退税、增值税加计抵减、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延期缴纳有关税款、调整定额等。
具体各市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本文从以上两方面做如下总结,供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参考使用。本文部分政策内容具有特殊时期性质,仅限于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