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十年,中国需要何种法律人才?
2016-01-262796作者:李海波,金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本文由作者授权约法编辑发布。
新年伊始,迎来了《桂客留言》一周年庆祝年会,中国律师的老朋友刘桂明同志将各地英豪齐聚一堂,共话行业发展问题。会议安排了很多有意思的话题,发言很热烈,以致最后将我们本来8分钟的发言压缩成了2分钟,不过我似乎还是说了6.3分钟。
给我们的题目是“未来十年法律人才的培训和培养”,我把没有说完的话整理一下:
第一、未来十年中国需要培养有法律情怀的人,需要培养有强烈的民主思想和法治理念的人,需要培养把弘扬民主法治为人生理想的人。要 把这样的人不断补充到法律人的队伍中,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队伍。若干年来,我发现我们的法学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缺乏基本的职业理念,执业多年的律师 也没有系统受到过律师的社会角色与职业规则的培训和指导,而在外国法学院,律师的社会角色与职业规则(Social role and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是最先要学的课程,并且是至少一学期的课程。在一些律师微信群中讨论到相关问题的时候,比如“律师能不能经商”这个问题,竟然有无数的律 师、“资深”律师在那里理直气壮地说“律师当然能经商”。这几天我一直在找大概十年前李大进的一个发言:《过度商业化倾向是形成律师文化的障碍》(点击今日约法第二条推送即可阅读), 我记得当年就是听了他这个发言才觉得他可能是个好人的。今天,他再次提到这个话题,提到“法律人”与“法律商人”的区别,我深有同感。这两年,律师行业人 人都在谈互联网、互联网+、互联网思维,似乎不说就out了。而我则反其道而行,谈职业理念,谈工匠精神,谈百年老店。在给实习律师培训时,我不断给他们 讲希波克拉底誓言,讲1948年世界医学大会《日内瓦宣言》,讲美国律师协会(ABA)的律师誓言,讲律师为什么是一个需要宣誓的职业,为什么律师是不以 营利为目的的。未来我们需要培养出无数的把律师作为弘扬民主法治精神的职业而不是赚钱的商业的法律人来,需要培养出无数能通过一个一个专业的案件和业务培 养社会的法治理念和公众对法治的信心的法律人来,而不是天天想着第几轮融资,天天想着圈钱、上市的商人。
第二、未来十年,法学院应该培养出更多的有法律专业技能和懂得职业规则的人才。虽 然全国有据说近800多所法学院,但是,法学教育似乎没有实质的改变,老师们还在讲“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而对于基本的法律技能,如何做 legal research, 如何做法律文书的写作,如何询问证人,如何进行法庭辩论,基本没有系统的训练。对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种种执业规则问题,也没有任何实务的培养。 因此从法学院出来的学生除了会考试,几乎什么都不会做,这也是为什么现在法学院的学生最不值钱的原因。
第三、要让律师进入大学。做律师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是做法官和教授。做法官是要从法律规则的运用者变成裁判者,变成法律规则的制定者,从而影响社会,改善社会。而做教授是要培育更多的法律人,把自己的执业经验传授给年轻人,把法治理念传承给年轻人,这是一个优秀的律师对社会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我们应该重视律师行业的传承了。一 个没有传承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一个没有传承的行业也同样是没有前途的。最近我访问了四川成都的两家律师事务所,两家所的介绍让我热泪盈眶,因为在他们的 办公室,展示的是历史上伟大的法学家和他们的思想,是世界法治进程中的重大事件、法律和案例,是国内外著名的大律师,是为了民主自由身陷囹圄甚至付出了生 命的法律人。我觉得我们不仅要研究和弘扬外国律师制度和法治思想,知道丹诺和德肖微茨,而且要研究和传播中国的律师传统。要知道民国时期不仅仅有章士钊、 史良,还有很多著名的大律师。还要挖掘改革开放以后律师行业的开拓者,研究老一辈的张思之,研究后来的行业领袖,李淳、李大进、肖微、彭雪峰、王俊峰、张 学兵……,趁着他们还在,了解他们的思想、他们的奋斗史,让年轻律师知道who are the most nubility lawyers and why they are so nubi! 在这一点上,《中伦的秘密》一书为行业做出了贡献,希望还有更多的秘密问世。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法律人和法律商人问题。最近我一直在说两句话,一句是“就怕商人搞法律”,另一句是“希望那些所谓的前辈们、大咖们不要误导年轻人”。 只想赚钱不要搞法律,没有信念何必做律师。也请那些搞互联网的不要动不动就说颠覆这个颠覆那个,世界上第二古老的行业不是说颠覆就颠覆的。国家的法治是靠 着对法治精神的深刻领会和对法律专业的精深研究与运用而弘扬的,而不是靠点击量和“啥2啥”而发展的。天天要颠覆这个颠覆那个的根本不了解这个行业,却总 想从律师身上赚钱。我想说:想从律师身上赚钱无异于与虎谋皮。而他们总是看着律师赚钱,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律师赚的不是钱,律师赚的是情怀!律师每小时500美金、3000人民币,是法律的价值体现,是法治社会对法律服务应该有的估值和标价。只有明白这一点,才能真正理解为什么律师是“怀着对金钱的极大的藐视毫不含糊地收取律师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