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诺谈法丨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法制“护薪”刻不容缓
2022-03-0385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解决工程领域欠薪问题的重要手段。为规范我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天津银保监局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天津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22〕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法于2022年1月4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规定了工资保证金按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造价2%的比例存储,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多个在建项目的,比例降为1%,单个工程项目存储上限200万元。同时,还规定了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银行保函替代,即部分企业不用存储资金,到银行申请开具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就可以替代,从而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现针对《实施办法》的“硬核”措施,梳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