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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诺法谈 | 关于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法律问题探析

2022-08-122374

前言

招标投标环节,是房地产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本文对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法律问题进行初步探析:

一、我国目前招投标计价体系的发展背景

其实招投标一词是个舶来品,招标投标最早起源于英国,自二战以来,招标投标影响力不断扩大,先是西方发达国家,接着世界银行在货物采购、工程承包中大量推行招标投标方式,近几十年来,发展中国家也日益重视和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货物采购和工程建设。

我国最早于采用招投标方式还要追溯到1902年,当时张之洞创办湖北皮革厂,五家制造商参加开标比价。建国后,1980年国务院在其颁布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对一些适应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可以试行招标投标的办法。此为我国首次在官方文件中引用招投标的用语。我国引进招标投标制度以后,经过近20年的发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9830日审议通过了《招标投标法》,20001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公共采购和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法律。

在招投标程序中,最为核心的也是最基础的是计价原则。但我国对于招投标程序中的计价原则的法律适用体系,则是经历了两个阶段。

依据2004年财政部、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同时,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第七条规定: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国家制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等编制。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综上可见,到底目前国家鼓励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属于哪种计价方式呢?回答这个问题,要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含义说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是指在建设工程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投标人提供事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供投标单位逐项填写单价,并计算出总价,再通过评标,最后确定合同价。工程量清单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括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国家规定的各种规费等,一目了然,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为《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确切来说,为固定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

二、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目前来说,建筑市场实践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为主角,定额计价方式正在逐渐成为配角。同时,随着市场上各个房企对于开发节奏进一步加快的要求,基于设计图纸的出图节奏无法达到招标进度的基础事实,在工程量清单的体系下,各个房企无奈之下,产生一种新型的方式,即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模拟工程量清单的出现是房地产企业高周转发展的必然产物,一些高周转房企的成熟产品系的住宅产品从土地获取到交房仅用一年的时间,由此可见高周转的开发节奏必然要辅助以高速的招投标计价体系。

模拟工程量清单是一种特殊的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利用设计工作之初产生的方案设计图、初步设计图(包括扩初设计图)或不完备的施工图编制清单进行招标,达到缩短建设时间和快速回收资金的目的。基于上述优势,目前有许多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均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周转率。

其具体的施行过程为:结合前文所述的,投标单位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填报模拟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在招投标过程中,由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结合自身企业管理能力与其他资源优势进行报价。其后,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个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能力与工程造价让利幅度,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后的固定综合单价将作为双方计价的重要依据,并双方依据最终的施工图纸的内容形成最终的工程量清单,由此确定最终结算价款,并签署重计量合同。

三、模拟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法律问题及注意事项

模拟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的特征主要为模拟,由于招标依据的不确定性,工程量清单亦存在难以准确控制的弊端。

模拟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是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或利用与项目相似工程的施工图纸,其必然与实际施工图纸不符,造成投标单位部分报价不能使用、图纸增项需要重新核定清单单价、部分价格风险又转移给建设单位的现象。

由于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产生差异,投标单位会通过不平衡报价,通过其对于项目特点的经验预判进行提前工作分析,采用对于预计工程量减少的项目会报低价、预计工程量不发生的项目报低价、预计工程量增加的项目报高价等,以低价中标、重新计量获得较高的合同总价的方法,从而取得很好的利润。

针对模拟工程量清单的特点,开发商如何控制工程造价显得尤为重要。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必然存在招标图纸与实际施工图纸不相符合并造成的清单工程量数量偏差、清单缺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等情况的发生,并导致工程量费用以及建设工期的变化。

由此,合同履约过程中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显得非常重要。发包人在发生上述事项后,如果是工程量减少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出费用以及工期的签证,承包人不同意时,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提出索赔,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将被视为放弃签证或者索赔的权利;如果增加工程量引起费用和工期变化的,承包人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提出签证或索赔的,发包人有权拒绝。另外,因工程量变更引起措施项目费用变化的,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出施工方案并报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出施工方案并提交费用签证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此外,对于工程量增加引起的偏差达到合同约定的调整综合单价条件时,发包人有权对于相关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予以调减。

由于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具有其自身缺点,发包人在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以控制合同造价:

1.清单项目的设置要坚持实用与适用原则,避免追求大而全,否则,给投标人创造不平衡报价的条件。对于未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一定要约定组价原则,如采用的定额、取费的标准、市场价的确定,以及约定下浮比例等;

2.清单编制的参与人员越多,失误越少。另外评标办法不应单纯采用低价中标办法,应以纠正不平衡报价后的评标价为准;

3.模拟清单控制价的编制与招标文件相结合,在招标文件内明确施工范围。针对超出模拟清单以外的项目约定计价办法、优惠比例;

4.作为工程量清单模板的工程要与本工程相似度高、时间跨度小,这样清单才具有代表性,同时要结合项目的定位、客户需求以及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使模拟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图纸更贴近、更相似,减少清单工程量的缺漏。

结语

以上为本人对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简要分析,文中的部分观点也借鉴了国内部分主流建设工程律师的观点,请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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