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诺法谈|北交所上市系列文章(三十)——北交所上市关于劳动用工合规性审核要点(上)
2022-10-13695前 言
劳动用工不仅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北交所上市审核的关注问题之一,劳动用工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主要包括员工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人数、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情况、特殊形式用工(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外协加工、非全日制用工等)规范等内容。笔者将分为上、下两篇文章,结合北交所上市对劳动用工问题的信息披露规定及问询要点,介绍中介机构及拟上市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关于劳动用工规范的核查要点。
+ + + + +
一、北交所关于中介机构核查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
第五十八条规定:律师应当查验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劳动保护情况,是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否因违反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的通知
1-13员工情况
1-13-1关于员工人数及其变化、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年龄分布的说明
1-13-2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的说明
1-13-3发行人是否发生过因违反员工劳动保障相关规定引起的纠纷或处罚的说明以及相关资料
1-13-4劳动合同样本、竞业禁止协议及保密协议样本(如有)
1-13-5社保相关费用缴纳凭证(抽查)
1-13-6公积金相关费用缴纳凭证(抽查)
1-13-7员工名单、工资明细表、社会保障费用明细表及报告期内离职员工名单
1-13-8发行人员工工资水平与所在地区平均水平或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差异合理性的说明
1-13-9员工总数、工资总额、人均工资、人员结构、工资占成本、费用比例的波动分析,公司员工数量与薪资的匹配关系说明
1-13-10员工访谈记录
1-13-11劳务派遣
1-13-11-1劳务派遣公司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1-13-11-2发行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
1-13-11-3发行人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原因的说明及其合法性分析,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修订)》
问题21、对于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问题,应当如何做好披露工作,中介机构在核查有关问题时应如何把握?
答: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形的,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应缴未缴的具体情况及形成原因,如补缴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揭示相关风险,并披露应对方案。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应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出具明确意见。”
问题47、首发企业劳务外包情形,中介机构需重点关注哪些方面内容?
答:部分首发企业存在将较多的劳务活动交由专门劳务外包公司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应当充分关注以下方面:
(1)该等劳务公司的经营合法合规性等情况,比如是否为独立经营的实体,是否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业务实施及人员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行人与其发生业务交易的背景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2)劳务公司是否专门或主要为发行人服务,如存在主要为发行人服务的情形,应关注其合理性及必要性、关联关系的认定及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中介机构对于该类情形应当从实质重于形式角度按关联方的相关要求进行核查,并特别考虑其按规范运行的经营成果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的影响,以及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影响;
(3)劳务公司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劳务外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务数量及费用变动是否与发行人经营业绩相匹配,劳务费用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跨期核算情形。
中介机构应当就上述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关于企业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的主要法律规定
(一)《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三、企业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的主要原因
原因一: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或特殊形式的用工关系的,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
主要包括:退休返聘人员、在校实习生、部分特殊形式的用工关系
原因二:该员工系新入职员工,企业暂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缴存手续,且未超过《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30日”期限。
原因三:企业或员工不愿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
提示:因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属于法定义务,即使员工承诺自愿放弃社保、住房公积金,该承诺无效。
四、北交所近期关于劳动用工问询要点
案例一:恒进感应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要点:请发行人说明未全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等情形是否符合《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说明发行人用工是否符合劳动法律相关规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以及被处罚的风险;请发行人按照未缴社保公积金原因补充披露对应的人数、占比,测算发行人可能补缴的金额以及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的具体影响。
案例二: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要点:请发行人说明未全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等情形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说明发行人用工是否符合劳动法律相关规定,是否存在第三方代缴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以及被处罚的风险;请发行人按照未缴社保公积金原因补充披露对应的人数、占比,测算发行人可能补缴的金额以及对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的具体影响。
案例三、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问询要点:请发行人说明未全员缴纳社保、公积金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以及被处罚的风险;按照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原因补充披露对应的人数、占比,说明发行人可能补缴的金额以及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 + + + + + + + + + +
笔者将在《北交所上市关于劳动用工合规性审核要点(下)》一文中,介绍中介机构就上述有关劳动用工问询的回复要点以及特殊形式用工的相关规定,并总结中介机构及拟上市企业关于劳动用工问题重点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