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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诺的五大优势 ——在一家大型企业应标会上的发言

2009-10-272374

金诺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集中从事商务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自1995年成立至今已经14年多了。事务所自2005年进行了全面改制,采用了与国外大型商务律师事务所相同的管理模式,从而进一步满足服务大型企业的要求。归纳起来,金诺律师事务所不同于天津市大部分律师事务所之处在于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管理体制上,事务所实行的完全的公司化管理,全员薪酬制,而天津市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采取的是提成制。金诺体制的好处在于全体律师为一个整体,事务所可以统一调配,并且实行真正的专业化分工。目前,全所50多名注册律师,70多员工,7个业务部门,两个研究中心,就像贵公司一样,在统一领导下,通过分工配合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因此,客户聘请金诺作为法律顾问,不是聘请的一两个律师,而是整个事务所。当然,我们也意识到,由于双方交流得不充分,很多客户对我们并不是充分的了解,因此只运用了律师事务所的部分专业力量和资源,多数企业集中在劳资、债务方面的处理,可以说是资源的浪费。 


第二个特点就是我们在高端领域方面的能力。由于我们采用了专业分工,我们七个年轻的专业团队承担着诸多新领域的业务,比如金融机构方面,国家开发银行、渣打银行、星展银行、东亚银行、韩国企业银行,都是我们的服务客户。在企业融资方面,我们承担了40多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项目投资业务。在外资方面,我们服务着如一汽丰田、光大永明、葛兰素史克、家乐福、三星通讯等世界五百强企业,承担着蓝星化工、天津碱厂等大型企业的合资谈判,担当着开发区、中新生态城的政府招商顾问。房地产方面,我们服务着开发区三小区、津滨轻轨、南港开发区、中新生态城以及三十多家开发商的法律顾问。港口物流方面,我们服务着俊安集团、东方海陆大型物流企业。劳动法方面,我们有经验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和专业团队,经常工作在群体劳资纠纷和突发事件的最前线,为国有、外资、民营企业提供劳资法律服务。 


第三个特点是我们的涉外业务能力和国际网络。我们有5名海外留学回来的专业律师,分别毕业于牛津大学、伦敦大学、拉夫堡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有20多位能够用英语工作的律师,有日语、韩语人才,任何涉外谈判都无需翻译,可以与外商和外国律师进行无障碍沟通。我们有广泛的国际网络,所加入的国际律师联盟(LAWYERS ASSOCIATED WORLDWIDE)在全世界有108家会员,我们事务所白显月律师今年还当选为全球执委、亚太地区代表。我们还是百全律师联盟的成员,该联盟由香港胡百全律师事务所发起,在国内有十几家会员。除此之外,我们还和世界主要的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有业务合作,经常相互委托业务。我们不仅充分利用我们的国际网络帮助客户处理法律事务,还帮助他们进行业务拓展,如国家开发银行的国际金融业务、津滨轻轨的商业不动产的销售以及东方资产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我们还利用我们的国际网络帮助政府招商。 


第四个特点是我们的专家团队和研发能力。我们与南开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韩良博士合作,承接了市政府多项金融创新课题研究,包括OTC、排放权交易所的设立、船舶基金、滨海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等,最近正在帮助中新生态城策划和筹备“绿色联盟”机构。我们还和南开大学东北亚财税法研究中心杨广平博士合作,开展我们的财税法研发、咨询业务,为企业提供财税筹划。两个中心都有一批专家团队,引领着事务所在高端业务领域的开发和研究。 


第五个特点是规范。我们是一个规范的律师事务所,主要通过我们的专业服务为客户规范企业管理、防范商业风险。无论是和客户,还是和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我们都保持正当的工作关系,不会为赢得案件去行贿法官,不会为承揽业务拉拢客户。当初我们赢得丰田,丰田的法务说你们是唯一没有提到给我好处的律师事务所,我听后还写了一篇文章《阳光的律师、阳光的客户》。当然,我们也会充分运用我们的社会资源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一家70多人的律师事务所,自然拥有诸多的社会资源。不可讳言,我们处理得有些案件效果不是太理想,尤其是劳资纠纷,我们也很无奈,有些属于法治环境和社会大环境的问题。每一个案件都达到理想的效果当然是客户所最希望的,也是每个律师都希望的,但是,运用什么手段达到理想效果对于一个讲求规范管理的企业来讲更重要。不管手段、只要结果是个体户作风。贵公司作为大型国有上市公司,对每一位员工的要求肯定是规范,对其所聘用的律师事务所也应是规范。金诺,将坚持以规范的管理、规范的专业工作服务客户。 

我们引以为自豪的是一群学生出身的年轻律师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发展成为天津市最好的律师事务所,拥有了150多家高水平的常年客户,在众多高端业务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连续两年被亚洲法律杂志(ALB)评选为天津年度律师事务所。我们还将坚持这样的路线,以客户为中心,以专业为根本,用规范的服务与我们的客户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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