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诺诉讼业务的一些思考
2008-10-142246金诺的诉讼业务一直是一个内部争论的话题,一方面由于我本人过去的“不抵抗政策”和高端业务发展思路的影响,另一方面也由于我们的非诉讼业务发展得很好。诉讼,这个人人都认为非常重要的业务,在金诺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这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我国法制环境、法官廉洁程度等方面的判断。
司法腐败严重不严重呢?非常严重!就像现在我们的空气污染一样。过去,老外问我中国的空气污染严重吗?我说不太严重。而现在我说,非常严重,严重到我们自己都习以为常认为不太严重的程度。司法腐败状况以一个民主法制国家的标准来讲当然是很严重的。但是,究竟严重到什么程度呢?是否严重到如果不行贿就无法生存无法发展的程度了呢?
我在南开大学给学生们演讲时学生们问我:“你要走干净的道路,可是,人家都走关系,都花钱,就你不花,怎么竞争得过呢”?
也有人跟我讲:“你那样干不行,行不通!跟法官讲业务、讲感情没用!现在就是钱。法官黑是因为庭长黑,庭长黑是因为副院长黑!”(用天津话说效果更佳)。真是嘴下留情,没把正院长连带上,否则,一共有几个正院长?
于是,这就存在一个前提,就是我们怎样判断法官和司法系统:
金诺愿意也应该做这样的假设:
1、相信大多数的法官是好的,虽然他们没有我们理想的那样能够集专业、人格、道德情操、社会地位于一身,虽然他们还不像我们见到的一些英美的法官那样让人肃然起敬,但他们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履行着一个法律裁判者的职责,用他们与律师不相上下的专业知识和正常人的思维裁判着每个纠纷。其实,很多律师在一起交流的时候都会说,我也没有找人,也没有送礼,我的官司还是胜诉了呀!所以,如果你的前提是法官都像黑社会一样,那就是根本判断问题。而我们还是相信大多数法官都是好的。
2、很多法官是让人佩服的。我们天津有专家型的法官,大家有案件难题时都会想到向他请教,这是我们的骄傲。我在塘沽法院座谈时听说基层法庭的法官一年办200多个案件,一个人一年调处那么多的纠纷,对社会是多么大的贡献!我也看到过水平很高的判决书,从这样的判决你就能够判断,遇上这样的法官,找人不找人都是一样的。过去说“明镜高悬”,咱不拔那么高,至少知道法官心里明镜儿似的。
3、其实法官更佩服有水平的律师而不是给他送钱的律师。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观念在不断改变——向文明方面改变。若干年前,我们羡慕有钱人,羡慕财大气粗的,羡慕个体户、大老板、明星。但后来,我们发现还是有文化、有品位、有奉献精神的人更受尊敬。其实,即便是黑的法官也明白,你并看不上他,只是有事求他而已。你把他当个狗,他也把你当个狗。而无论以业务拿人的法官还是以业务拿人的律师,才是受人尊重的。
4、我们国家的监督机制还是起作用的。任何一个案件,事实、是非很清楚,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颠倒黑白随意摆弄的,也不是一个法官就可以左右得了的。我们有合议庭、庭、院、审判委员会、纪检、监察、人大、媒体,多重监督,不可能让所有法官都无所顾忌、唯钱是听。作为律师,我们其实很清楚,一年成千上万的案件,太离谱的还是少数。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假设,因为这关系到我们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如果你认为从法官到副院长都黑,那你就要么同流合污,要么退出这个行业。如果你判断总体是好的,人心是正的,大部分法官是干净的,那你就坚定地选择干净的、专业的道路。只不过我们会丢掉一些业务,输掉一些官司。当一个个靠行贿、搞关系的律师落马的时候,你会知道如何能走得更远,如何能睡得踏实。